2006年初,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提出了2006年煤矿瓦斯防治目标是:控制一次死亡百人以上特别重大瓦斯事故,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在2004、2005年的基础上确保下降四分之一。
一年来,经过各地、各部门扎实有效工作,一系列基础性、治本性的瓦斯治理与利用的政策措施效应逐步显现,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。据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,2006年,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2945起、死亡4746人,同比减少361起、1192人,分别下降10.9%、20.1%。其中,瓦斯事故327起、死亡1319人,同比减少87起、852人,分别下降21%、39.2%。全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特别重大瓦斯事故。
一年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快煤层气(煤矿瓦斯)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》,出台了有关扶持政策;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瓦斯防治目标考核体系,把有关控制指标和抽采利用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产煤地区,实行季度通报;组织编制并发布了《煤层气(煤矿瓦斯)开发利用“十一五”规划》,加强了规划引导;加快组建煤矿瓦斯治理和煤层气开发利用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,组织实施10个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和8项重大技术装备研发;投入国债资金补助30亿元,安排煤矿安全改造等项目554个。
在煤矿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的同时,2006年瓦斯抽采利用取得了新的突破。全国煤矿抽采瓦斯32亿立方米,比2005年增加9亿立方米,增长近40%。2006年地面钻探各类煤层气井780口,超过2005年底累计钻井数(615口),形成6亿立方米产能规模。地面抽采煤层气1.3亿立方米,是2005年的4倍多。据不完全统计,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超过40万千瓦。